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根据《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》和《湖北省工商业联合会会员交纳会费实施细则》制定本实施细则。
第二条 会员交纳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。
第三条 会费使用的原则是取之于会员,用之于会员。
第二章 会费交纳的标准
第四条 会费按年度计,会员每年交纳一次。
第五条 企业会员、团体会员、个人会员的会费标准:
1、企业会员年度会费标准:法人代表担任市工商联(总商会)副主席(副会长)、常委、执委的企业会员,年度会费分别不低于10,000元、5,000元、3,000元。其它企业会员年度会费不低于1,000元。
2、团体会员年度会费标准:
(1)市级工商联的团体会员,年度会费不低于10,000元。
3、个人会员年度会费标准
(1)从事生产和经营的个人会员,年度会费每人不低于200元。
(2)依靠工资收入为生活来源的个人会员,年度会费每人不低于50元。
第六条 会员自愿超额交纳会费的或自愿赞助的不受上述标准限制。
第七条 新入会的会员,须交纳一次性入会费,其标准不低于前述分类标准;以后按年计交。
第八条 工商联会员连续两年不交纳会费,经书面通知催交后仍不交纳的,视为自动退会;其在工商联所担任的职务相应终止。
第三章 会费交纳的办法
第九条 365bet娱乐场888(总商会)副主席、副会长、直属会员中的常委、执委及直属会员的会费由市工商联负责收缴。与各县市区工商联交叉会员的会费,按县市区工商联会员会费的标准予以返还。
第十条 每年第四季度为会员交纳会费的截止时间。
第十一条 会员会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,在税前列支。
第四章 会费的管理和使用
第十二条 市工商联成立会费管理机构,其成员由工商联领导,工商联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及会员代表若干人组成,由工商联企业家副主席担任管理委员会负责人。主要任务是:负责对会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。
第十三条 各级工商联会费收支管理情况,应每年向执行委员会报告,每五年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。
第十四条 会费建立专门帐户,设立会费收支帐册,专款专用。
第十五条 每年度会费收支情况,应及时向会费管理委员会、主席(会长)、副主席、副会长通报情况,并接受会员监督。
第十六条 会费主要用于会员会务活动;弥补常委会、执委会例会经费不足;用于与会员工作有关的其他开支;可部分用于市工商联机关建设。
第五章 附 则
第十七条 本《实施细则》(修订稿)由365bet娱乐场888三届三次执委会修订通过后实施。
第十八条 县(市、区)工商联可参照本细则制定相应办法,报市工商联备案。
第十九条 本《实施细则》由365bet娱乐场888负责解释。